山东微生物学会章程规定: 申请加人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2. 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3. 个人会员:具有相当讲师、助理研究员、工艺师、农艺师、主治医师等以上职称及相当上述学术水平的科技人员;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本学科工作三年以上或自学成才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相当学术水平人员;获得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一定学历的微生物学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企业人士; 4. 团体会员:与微生物学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队伍,并愿意参加学会的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群众性团体。本学会与团体会员建立业务联系和相互支持关系; 5. 对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本会联系、交往和合作的外籍科技工作者,可吸纳为本学会通讯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 经本学会会员两人介绍,并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向本学会办公室提交申请表; 2. 由学会办公室根据入会条件审查申请人的入会申请,报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即成为山东微生物学会会员; 3. 山东微生物学会同时为新入会会员办理中国微生物学会入会申请,获中国微生物学会批准后,由中国微生物学会颁发中国微生物学会会员证。山东微生物学会承认中国微生物学会的会员证为本学会的合法证件; 对于在其他省(市、区)参加中国微生物学会转入山东省内工作的中国微生物学会的会员,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可成为山东微生物学会会员。 请将申请表及登记表填写后发送至: dongnannan@sdu.edu.cn 联系电话:0532-58631502(董老师) 附: 山东微生物学会会员申请表及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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